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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在逻辑荒诞中的人物肖像
日期:2007-06-14   来源:中国导演网专稿   作者:孟笑光

 

 

 

 

 

裸露在逻辑荒诞中的人物肖像

                   ——析读加谬的小说《局外人》

                                           

      孟笑光

 

《局外人》不说加谬最优秀的小说,却是他最有争议的作品,正因为争不出个所以然来,才被评论界公认为“含混”,但在我看来却并非如此。

这篇小说所谓“含混”首先在于对所谓“局外”与“局内”的界定。它共分两部,第一部写的是主人公莫尔索从母亲去世到入狱之前所经历的一些事件:安葬母亲,在葬礼的第二天便恢复了原有的生活惯性,包括游泳、看电影、与女友做爱等,直到在海滨莫名其妙地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其实已经对“局外”与“局内”做了充分的暗示:所谓“局内”,就是现实存在的逻辑秩序,而莫尔索的行为是有悖于这种逻辑秩序的,比如他把母亲送进养老院而没有亲自赡养她,得知母亲去世也没有表示出任何意义上的悲痛等等,但在这种冷漠的表象后,是莫尔索不同凡响的局外哲学——他并不比养老院更能给母亲以物质和精神的幸福,所以,他可以完全不在乎一个儿子的名声。以母亲为本位看他是对的,她在养老院的确得到了儿子所无法给予的幸福和安慰——她有那么多朋友便是个证明。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莫尔索没有表现出常规意义上的悲痛并不等于他就不悲痛,而是“像其他死去母亲的儿子一样”,只是没有哭,也没有丝毫存在秩序所希望看到的悲痛的表示。这一切除了性格原因,还与他那独特的生命哲学有关,他认为他无权为母亲流泪,这一点在第二部莫尔索临刑前的思考中表现得更加充分。母亲去世的第二天他就恢复了生活的常态,实际上也在于他生命哲学的独特性——人无力为别人的存在负责,但必须为自己的存在负责,这是一种极其深刻然而却有悖“常理”的人道主义。如果我们视“常理”为“局内”,那么,这种哲学便可称为“局外的哲学”。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小说的第一部以莫尔索的行动体现了他的哲学与现实逻辑秩序之间由抵触而冲突的过程。

值得玩味的是,小说第二部中出现的人物都不是有名有姓的真实人物,而是现存秩序中抽象的社会符号,如法官、律师等,他们出于维护现实存在的逻辑秩序的需要而把莫尔索描绘成了一个反道德的样板,一个在精神上杀死母亲的罪犯,至于他在行动上杀害了一个阿拉伯人倒在其次。这是对莫尔索存在的歪曲,荒诞就在这一歪曲中被合理化了。从法律的指控、律师的辩护到证人的证词,无论是有利于莫尔索还是不利于莫尔索的,都紧紧围绕着现实存在的逻辑秩序这个“局”来进行,都与莫尔索的真实存在毫不相干,却最终决定了他的命运。正如辩护律师所说,“这个案子就这样,一切都是真的,但什么都是假的。”

搞清了“局内”与“局外”的玄虚,小说的主题就不难把握了:它表明了一种纠正荒诞的现实世界的企图。那么荒诞是什么呢?是现实存在的铁律。对此,尽管加谬自己阐述得很明确,“在我们的社会里凡是母亲下葬时不哭者皆有判处死刑之危险”,但大多数批评家还是掉进了陷阱,或者陷入了自说自话的快感中,索隐派认为这篇小说是法国人对本民族在阿尔及利亚的历史负罪感的“心理供认”,精神分析学家走的则更远,干脆把莫尔索看成当代的俄底浦斯,有着弑父娶母的心理情结。这种结论简直比小说本身更荒诞了。在我看来,如果非要做个比较,那么莫尔索对母子关系的看法倒是跟孔融很接近,孔融认为子如酒,母如瓮,酒倒出来就跟瓮没关系了。他本人最终被杀,也是因为这句话被曹操抓住了把柄。不过孔融终究不是莫尔索,还是不要话题扯远了。

接着谈《局外人》的“含混”,它被认为“含混”的另一个理由是对象征的运用。以太阳为例,在加谬的笔下,一会莫尔索“一心只去享受太阳晒在身上的舒服劲”,一会太阳又使“天空亮得晃眼”,“像一把把利剑劈过来”,让人觉得刹那间“天门洞开,向下倾泻着大火”,这种前后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的象征在批评家们解释起来莫衷一是,其实如果不是断章取义地看问题,是不至于得出“含混”的结论的。也拿太阳来说,在加谬的笔下,它象征着生命。太阳温和的时候,往往是小说中的人物,尤其是莫尔索感到幸福——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幸福——的时刻;而当太阳“过火“的时候,它就与生命的结束——死亡——有某种连带关系了。《局外人》中,太阳“过火”一共有两次,一次是莫尔索为母亲送葬那一天,一次是他开枪杀人那一天。如果我们把这两段对比起来读,还可以品味到莫尔索对母亲之死的独特的悲痛方式——他感受到了失去生命的征兆和意义。这是加谬含蓄的地方,但不是他有意含混的地方。其它的象征也不难找出其统一性来,由望文生义而乱下结论是不足取的。

小说真正的含混之处是它的叙述手法。它的第一部很象日记,第二部才是完整的客观叙述,批评界对此聚讼纷纭。其实,对这部小说的结构手法,加谬完全可以象小仲马的《茶花女》那样,先将叙述者(自己)介入,弄到莫尔索的日记(第一部),然后再到监狱去聆听莫尔索的倾诉(第二部),但加谬没有这样做,也没有说明他何以没有这样做。不过他如此安排结构是大有深意的,这样的叙述角度无疑会使读者更容易从莫尔索的视角去看待世界,从而获得对“局外人”的认同感。也就是说,你认同了第一部里的事件没有必然的联系,便不能认同第二部里法律对莫尔索的逻辑指控,这样一来,你就站在了常理的对立面,也站到了荒诞的对立面。这是从形象到抽象的手法,无独有偶,俄国作家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记》——现在已被看作是存在主义的第一篇小说——与之恰恰相反,是先抽象后形象,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将二者做个比较。

行文至此,似乎该谈谈中国批评界的惊世之论了,他们——当然不是全部——把莫尔索视为二十世纪的畸零人和精神畸形儿,是所谓“世纪病患者”(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卷》对《局外人》的定论)。这是典型的庸俗社会学的批评,是用对社会制度的宏观批判来掩盖文学趣味的低劣和对存在主义思潮的无知。莫尔索对现存逻辑秩序的冷漠并非基于荒芜的否定主义,而是体现出一种反叛的意志——拒绝对现存逻辑秩序的媚俗表演是需要勇气的,正如对母亲的死亡不表示形式上的悲痛需要勇气一样,世界上有多少孝子对母亲的悼亡不是表演给活人看的?!如果说莫尔索在第一部中的行动还只是出于对现存秩序的不自觉的背离的话,那么他在第二部中拒绝向上帝进行临终忏悔则是出于高度的哲学自觉了。在小说结尾,莫尔索放弃了上诉成功的幻想,在接受死亡的决心中体现出一种殉道的勇气,希望在受刑那一天,前来看他的群众——无疑是身处荒诞情境而不自觉的可怜虫们——能对他发出咒骂的吼声,这是何等彻底的战斗哲学,怎么能说是畸零人和精神畸形儿呢?这倒使我怀疑持这种看法的人本身了:在身处荒诞的人眼里,不荒诞的人才是荒诞的,因为荒诞总是表现为一种并不荒诞的逻辑——法律对于莫尔索的指控在逻辑上不也同样无懈可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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